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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馆新闻标题:第三届全国奇石、珠宝书画(汕头)博览会

汕头经济特区,是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粤东中心城市,地理优势尤为突出,经济发展迅猛。会展中心在2006年、2007年先后两届奇石博览会的成功举办,更是引领当地奇石艺术欣赏的潮流。凭借其独特的观赏和收藏价值,奇石越来越受到汕头人的喜爱,赏石、藏石更成为一种新时尚。本届展会:用心搭建平台,承启昨日的光芒,秉承“以石会友”的宗旨,将邀请相关企业到会参展,邀请广大奇石经销商、采购商、国内各大旅行社亲临现场参观。我们期待着与每位新老石友聚首,再续石文化的篇章,真诚欢迎各届石友莅临、交流、展销。

一、举办地点:汕头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南广场(约2万平方米,展位400多个,配套洗漱区)

二、承办单位:汕头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展内容:各类奇石、根雕、工艺石、矿物晶体、水晶玉器、珠宝、字画艺术品、紫砂工艺品等(造假奇石和古玩、国家明令禁止的古生物化石、陶瓷系列谢绝参展)

四、举办时间:20081010日—1019日(10天) 每天上午900—下午600

(届时视情况延长至晚上900

布展时间:2008108日—109           每天上午900—下午500

撤展时间:20081019                    下午400

五、展位价格: 3m × 3m 标准铁架展蓬每个1200元(双开口加收200元)

报名时每个展位先付定金500元,进场前缴清全款及撤展押金500元。

六、广告宣传计划:

1、《汕头都市报》头版广告(包括报眼)会期每天一次    2、《汕头电视周报》末版广告  

3、汕头电视台广告及新闻软性报道                     4、手机群发短信10万条

5、《粤东信息港》等多个网站发布                      6、会场周边道路条幅广告

七、注意事项:

1、参展者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参展者于协议书中填写之参展内容必须与届时实际展会期间展出物品相符,否则组委会为确保展会质量,有权对展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参展者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八、参展程序:

1、填写参展协议书并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邀请函联系方式同时附参展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并将每个展位500元的定金费用电汇或缴至大会组委会,余款和撤展押金500元在进场布展前付清。如有违约,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另行安排,所交付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汕头经济特区公用物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市分行长平支行

★帐  号:2003023909022502028

2、展位分配按“先交费、先落实”的原则。

3、参展单位汇出参展费用后,请务必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大会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展会期间统一开取。

展会详情请咨询组委会

组委会联络方法:

1、地    址:汕头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长平路96号,地处汕头市中心黄金地段)

2、展会负责人:王先生(手机:0754-2577663

联 系 人: 先生(手机:13178777561      先生(手机:13829672088

先生(手机:13715900071     先生(手机:13531264077

小姐(手机:0754-83199944   李先生(手机:13068968181

3、联系电话:075488366050  88366121    传真:075488366051

 

发布时间:2008-8-20

 

 中国汕头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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